办案概况:
- 案件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标的额:
- 结案形式:胜诉判决
- 委托时间:
- 结案时间:
- 案件编号:
2016年3月,A公司将位于某省某县的地下通信管道工程发包给案外人杜某,杜某随后将工程转包给了河北的侯某。工程干完了,管道也投入使用多年了——但318,615元工程款,侯某一要就是8年。
2024年3月,侯某实在等不下去了,委托正己律所何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案子乍一看"硬伤"不少:转包链条长、合同关系乱、被告还拿工程质量说事……但正己律师接手后没有急着硬刚,而是走了一条更务实的路——调解。
第一步:把法律关系理清楚。工程从A公司到杜某再到侯某,中间隔了一层转包。律师首先做的是锁定侯某的法律地位——他是实际施工人,工程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这一点有大量施工记录和现场照片佐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发包人在工程已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应当支付相应工程款。这个法律依据一旦确立,后面的谈判就有了底气。
第二步:证据链闭环。光有法律依据不够,还得证明"干了多少活、该拿多少钱"。律师团队系统梳理了施工图纸、工程进度报告、验收文件、往来邮件和聊天记录,把散落在各处的材料串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每一笔工程量都有据可查,每一个节点都有文件支撑——这让被告在庭审中很难用"质量问题"来抵赖。
第三步:调解破局。这是本案最关键的一步。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多次与被告沟通,向对方阐明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工程已投入使用是客观事实,拖欠8年的账拖得越久,对公司的信誉和经营风险越大。与其在法庭上耗时间、花诉讼费,不如坐下来谈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经过多轮艰苦谈判,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A公司给付侯某工程款184,615元,于2025年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从31万余元的欠款到最终调解拿到18.4万余元,数字上看起来打了折。但在工程款纠纷中,这恰恰体现了调解的价值——能落袋为安的钱,比纸面上的胜诉判决更有意义。如果坚持走完一审二审执行全套程序,时间成本、诉讼费用、执行风险加在一起,当事人最终拿到手的未必比这个数多。而调解让侯某在起诉后不到一年就拿回了大部分款项,省下的时间和精力本身就是一笔隐形收益。
这个案子也给所有从事工程行业的实际施工人提了个醒:转包链条越长,你的风险越大。当你不是直接跟发包方签合同时,一定要想清楚三件事——合同主体是谁、付款路径怎么走、出了问题找谁要钱。如果这三件事没搞明白就进场干活,等到工程干完了才发现自己连一张像样的合同都没有,那追款的难度会呈指数级上升。
如果您在建设工程领域遇到类似的工程款纠纷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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