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概况:

  • 案件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标的额:
  • 结案形式:胜诉判决
  • 委托时间:
  • 结案时间:
  • 案件编号:

青海灾后重建项目,垫资60 万工程款要不回?对方称项目赔钱拒绝支付,正己律师介入调查,助力当事人维权追款!

案件背景:

当事人参与了青海灾后重建项目,该项目包含维护和新建工程。项目承包人是青海伟辉公司,负责人是韩尕三。韩尕三承接项目后,将其转手给黄庆彬,黄庆彬又找到刘元贺,刘元贺最终找到当事人来实际施工。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当事人垫付了材料款、部分工人工资以及项目的其他开销,总计约80 万。期间,韩尕三、黄庆彬、刘元贺分别给当事人借款5 万,这样算下来,当事人实际垫资约60 万。

项目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当事人联系对方索要工程款,然而对方却称项目赔钱了,没钱支付,连结算单也拒绝提供。

困境:多层转包,推诿扯皮

当事人联系刘元贺,刘元贺却不接电话。之前刘元贺还承诺即便没有利润也会把垫资的钱要回来,如今却没了音信。

黄庆彬表示自己没钱。韩尕三则让当事人去起诉,称钱已全部结算给黄庆彬。

各方互相推诿,当事人的60 万垫资款和150 万工程款诉求,难道就要这样打水漂了吗?

争议焦点:

第一,项目赔钱能否成为拒付理由——对方称项目赔钱,但这是否能成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合理理由?

第二,各方结算责任如何界定——韩尕三称已将钱结算给黄庆彬,那么各方之间的款项结算责任应如何划分?

第三,工程款数额如何确定——当事人垫资的 60 多万以及诉求的 150 万工程款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正己律师策略:

第一步,全面收集证据——律师收集当事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证据,包括材料采购发票、工人工资支付记录、项目开销凭证等,以证明当事人实际垫资的金额。

第二步,梳理转包关系——律师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对各方之间的款项往来和转包关系进行梳理,理清案件事实。

第三步,实地调查取证——律师多次前往青海,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

第四步,核实结算凭证——对于韩尕三称已将钱结算给黄庆彬这一说法,律师要求其提供详细的结算凭证和转账记录,进行仔细核实。

第五步,发函促成配合——律师积极尝试与刘元贺取得联系,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方式,促使其配合调查。

第六步,庭审有力抗辩——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依据收集到的证据,清晰地阐述了当事人的施工事实和垫资情况,指出对方以项目赔钱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缺乏事实依据。

案件进展: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抗辩,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目标追回150 万左右工程款,至少要把垫资的60 万拿回来。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风险提醒:

第一,签订详细合同——参与工程项目时,一定要签订详细、明确的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结算标准等内容。

第二,保存好证据——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各种证据,如合同、发票、支付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将起到关键作用。

第三,谨慎参与转包项目——对于多层转包的项目,要谨慎参与,了解项目的真实情况和各方的信誉,避免陷入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经济纠纷中。

如果你在建设工程领域遇到类似的纠纷,不知道如何处理,欢迎随时咨询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添加企微  扫码打开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