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输了80万,换律师后判了!正己律师如何逆转乾坤?

80万借出去要不回来,告到法院,一审还输了。东北某市的王某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借款人出具的借据白纸黑字,但对方矢口否认,说借据是被胁迫写的,不是真实借款。更棘手的是,借款人还抛出一段婚外关系,试图把整件事搅浑。王某决定换律师,正己律师接案后,决定把这件事彻底查清楚。

2022年9月起,齐先生陆续向王某借款,截至2023年4月14日出具借据时,借款本金已达80万元。齐先生以一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担保人张先生也在借据上签字。然而借期届满后,齐先生以各种理由推脱,分文未还。王某将齐先生、齐妻和张先生一起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后,未认定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王某败诉。王某心有不甘,找到了正己律师。

正己律师接案后,并未急于上诉,而是先把证据全部过了一遍。借据在,担保人签字在,转款记录也在——但对方提出了一个关键抗辩:借据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写的。

有没有胁迫证据?律师调取了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仔细排查。结果是:齐先生所说的"胁迫"既无文字记录,也无录音佐证,聊天记录中甚至看不出情绪对立。律师据此在二审中指出,借据出具前后双方沟通平和,被告主张缺乏证据支撑,不能成立。

关于借款的交付,律师梳理了王某向齐先生及按齐先生要求向案外人的全部转款记录,共计77.8万元,加上王某称给付的2.2万元现金,形成了完整的资金交付证据链。

王某还主张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借款用于齐先生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一审和二审均未支持该主张。

关键转折出现在一笔20万元转款的认定上。齐先生称,这20万元是他偿还给王某的,应当在本案借款中扣除。但律师发现,早在2022年11月1日,王某就先转给齐先生20万元;齐先生的转款时间是同年12月15日,时间更晚,明显是用于偿还11月那笔欠款,与本案80万借款无关。法院采纳了这一意见。

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齐先生偿还王某借款本金80万元,并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3.8%给付2023年4月14日起的借款利息;担保人张先生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齐妻不承担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1800元由齐先生和张先生连带负担,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齐先生负担。

借款关系里,真实的转账记录才是定海神针。本案中,被告想用"婚外关系""借据受胁迫"来否认借款事实,但一到查证据的环节,这些说法全都站不住脚。法律看的是证据链,不是故事。实务中,大额借款务必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并保留完整记录,现金一旦起争议就难以证明。夫妻一方对外借债,另一方不知情且款项未用于家庭生活的,完全可以主张不构成共同债务——本案齐妻的抗辩虽有争议空间,但未获支持与证据情况直接相关。反过来,债务人一方也不能因为对方"关系不纯"就赖账,婚外关系本身不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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