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纠纷胜诉!当事人成功追回近45万劳务费

工程完工、结算签字,结果等来的是一张索赔200万的账单。张某怎么也想不明白。

2019年,他在某省某市某区找到了一份工程活儿——政府发起的基建项目,基础处理工程。北京A建工是总包方,层层分包后,最终由一家公司与他个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商务经理赵某既是签约公司法人,也是张某在实际施工中对接的人。

工程完工后,双方办理了结算。赵某和现场负责人在结算单上签了字,但公司那边没有盖章。

张某以为这事结了。直到他等来一纸索赔函:工程质量有问题,修复花了200多万,剩下的钱一分别想拿。张某把赵某和公司告上了仲裁委。

仲裁在北京进行。被申请人一方摆出了架势。

第一招:合同效力。申请人是自然人,没有施工资质,合同自始无效,既然无效,付款条件自然没有成就。

这一招看似致命。但正己律所常艳敏、周燕两位律师在接案后,很快就找到了破解之道:合同无效,不等于干了的活儿拿不到钱。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但工程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二招:验收不合格。工程根本没验收,付款条件不具备。

正己律所律师同样找到了对应策略:张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从未提出过任何书面质量异议,反而一直在安排后续施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方擅自使用的,又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第三招:质量问题导致200多万损失,张某未按图纸施工,工艺也不对。

这是最让张某憋屈的一条。工程确实改了工艺,原本图纸规定三重管,实际做成了双重管。但正己律所律师追问了一个关键问题:谁让改的?

聊天记录里写得清清楚楚:是现场负责人要求改的。而且被申请人没能证明这200多万损失和张某的施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四招:工期延误,应当赔偿。

正己律所律师指出: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工时间顺延、停工撤场、工程量增加,这些都记录在案。被申请人既未举证证明延误的具体期限,也未证明延误是申请人单方造成的——更重要的是,在长达数年的合同履行期间,对方从未就工期问题提出过异议,直到仲裁才第一次提出来。

仲裁庭逐一审查后,采纳了正己律所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劳务费446,490元,律师费20,000元;被申请人承担全部本请求和反请求仲裁费;驳回被申请人全部反请求。

张某拿回了属于他的钱。

正己律所律师提醒:从事工程、承揽类业务,资质是第一道门槛。没有资质,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维权路径也会更曲折。对方让你改工艺,图纸和合同怎么写的就怎么沟通,口头指令要及时留痕。一旦发生纠纷,证据越充分,胜算越大。

如果你在工程款追讨方面遇到了类似困扰,欢迎随时咨询我们,专业律师为你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扫码关注公众号扫码添加企微扫码打开小程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