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花31万建房完工却被赖账,催讨近10年才起诉,法院判了!
2014年,秦某签了份31万的合同,承包了张某农村自建房的钢筑土建工程。包工包料,一个月完工。可钱却一直没结清,催了将近10年,直到2024年才起诉到法院。
2014年11月1日,秦某与张某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为张某位于某省某县某镇某村的二层小楼进行钢筑土建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造价31.92万元,工期一个月。合同签订当天秦某即动工,完工后顺利交付。施工期间,张某陆续以现金方式支付了约15万余元,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剩余工程款一拖就是近10年。
电话打不通了,人也找不着,秦某的催款路一走就是将近10年。直到2024年7月,秦某来到正己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代理,同年9月向某省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剩余工程款15万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有几道难关:一是时间跨度太长,现金支付的具体金额和时间难以核实;二是被告原联系电话已成空号,寻找张某颇费周折;三是张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无法直接沟通案情。
正己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梳理原告提供的合同、施工记录等现有证据,结合行业惯例合理推算已支付金额。同时,律师协助原告通过朋友从公安系统查询到张某3个手机号,成功与张某取得联系并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依约完成施工并交付工程,被告拒不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的责任。判决被告支付秦某剩余工程款15万元及利息(以15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1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被告负担。
律师提醒:农村建房纠纷中,承包方收款难是老大难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施工方往往缺乏风险意识——不签合同、现金收款不打收据、工程做完没有结算单。本案中,秦某虽手握合同,却因时间太久难以准确核实已付金额,幸亏律师通过行业惯例和证据推算才确定了欠款数额。建议有建房需求的业主务必选择有资质、有口碑的施工队伍,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节点;承包方则要在每个付款节点保留书面记录,切不可图省事全收现金不打条。同时,遇到拖欠款项务必及时维权,拖得越久证据越难保全,一旦超过诉讼时效更是丧失胜诉权。本案从完工到起诉历时近10年,若非律师专业应对,维权难度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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