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 万工程干完只拿 79 万?正己律师仲裁胜诉追回近 700 万工程款!
900 万的工程,干完了只拿到79 万?甲方一句"等审计"就想赖掉600 多万工程款?正己律师出手,仲裁胜诉追回近 700 万!
2022 年 4 月,邦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西安市雁塔区第一小学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 900 万,总价下浮 28%。
2022 年 3 月申请人进场施工,9 月完成全部施工项目,8 月 30 日工程正式投入使用。然而,截至仲裁之日,被申请人仅支付了 79 万工程款,其余款项以审计为由一直拖欠。
申请人多次催款无果后,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争议焦点:被申请人欠付的工程款金额是多少?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如何确定?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能否获得支持?
办案难点:这起案件的棘手之处在于证据和计算。
第一,证据收集困难——施工资料已交由上级单位审计,没有原件,也无对方回执单据,证据收集存在困难。
第二,结算金额争议大——双方对工程款结算金额争议较大,合同约定采用总价下浮模式,涉及多项费用的扣除和计算,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水电费、超报结算应扣费等,计算复杂且双方理解存在分歧。
第三,责任认定有争议——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消极配合结算为由,抗辩不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责任认定存在争议。
正己律师策略:北京正己律师事务所的徐国涛、何梦凡律师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展开了细致的工作。
第一步,证据收集与整理——律师协助申请人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合同、设备移交单、微信聊天记录、结算书等,以证明工程已完工交付、被申请人拖欠工程款的事实。
针对被申请人提供的部分文件内容不真实、不合理的情况,律师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和情况说明等证据进行反驳,指出相关费用系被申请人后期自行填写,未得到申请人核对确认,不产生法律效力。
第二步,法律分析与计算——律师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对各项费用的计算进行了精准分析。
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方面,指出双方均未充分举证,仲裁庭不应进行处理;在水电费方面,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调整了被申请人主张的扣除金额;在超报结算应扣费方面,强调工程结算审核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被申请人未付出大量审核工作,再扣减超报费用对申请人不公。
第三步,利息和费用主张——对于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工程实际交付情况,主张从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算,质保金于 2024 年 8 月质保期届满后开始计息。
对于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律师指出本案纠纷系被申请人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所致,申请人已提供支付凭证,且费用合理,应得到支持。
仲裁结果:经过仲裁庭的审理,最终裁决支持了申请人的主要诉求。
被申请人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于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 6,834,304.35 元及其利息 341,715.22 元。
被申请人于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54,000 元,保全保险费 8945.86 元,保全费 5000 元。
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69,481 元,由申请人承担 20,844.3 元,被申请人承担 48,636.7 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纠纷适用《民法典》。
根据《仲裁规则》第五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仲裁庭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裁决书中裁决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已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查档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风险提醒:这起案件给所有建设工程从业者提了个醒。
合同签订要严谨——在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等重要合同时,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证据保存要重视——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妥善保存各类证据,如施工资料、付款凭证、往来函件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算配合要积极——工程完工后,双方应积极配合进行结算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交结算资料、核对账目,避免因一方消极配合导致结算延迟,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
法律意识要增强——企业和个人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自行处理不当导致权益受损。
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上也遇到了困扰,欢迎随时咨询我们,专业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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