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概况:
- 案件类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标的额:
- 结案形式:胜诉判决
- 委托时间:
- 结案时间:
- 案件编号:
经典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非诉谈判追回332万工程款
核心结论:委托人**电力公司长期借用**公司资质承接工程,**公司单方违约提高管理费并截留工程款332万余元。曹娜律师团队未机械启动诉讼,而是通过发送律师函、多轮谈判、草拟法律文件等非诉方式,40天内帮助客户收回全部被截留资金,并重新签订合作协议,从根本上杜绝类似纠纷。
案件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长期合作 · 口头约定管理费3% 委托人黑龙江**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期借用北京**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资质,以**公司名义承接"北京晋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项目。双方通过中间人口头约定:**公司仅收取合同金额3%的管理费。 中间人去世 · **公司单方违约 在中间人去世后,**公司单方违背约定,不仅无理要求将管理费提高至合同总价10%或利润30%,更擅自截留本应用于项目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共计3,320,207.57元。 资金链紧绷 · 项目面临停工风险 **公司截留工程款导致**电力公司资金链紧绷,下游供应商货款与劳务费用无法支付,项目面临停工、违约的巨大风险,客户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2026年3月 · 委托曹娜律师团队 **电力公司委托曹娜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团队并未机械启动诉讼程序,而是基于对客户核心诉求与项目现状的深度研判,优先采取非诉讼代理方式解决问题。 40天攻坚 · 非诉谈判成功和解 从2026年3月6日收案至3月底,曹娜律师团队通过发送律师函、固定关键证据、参与多轮谈判、草拟及修改法律文件等一系列综合性、策略性的非诉讼代理方式,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客户在起诉前便成功收回被无理占用的巨额资金,确保项目现金流安全与施工连续性。 难点一:口头约定举证困难——管理费标准无书面证据 双方仅通过中间人口头约定管理费为3%,无书面协议佐证。中间人去世后,**公司否认该约定,要求提高至10%或利润30%。如何在缺乏书面证据的情况下证明原约定存在并约束对方,是本案首要难题。 难点二:截留工程款金额巨大——332万元资金链断裂风险 **公司擅自截留工程进度款3,320,207.57元,导致**电力公司资金链紧绷,下游供应商货款与劳务费用无法支付。项目面临停工、对业主方巨额违约赔偿及商誉损失等连锁风险,客户急需回笼资金,时间压力极大。 难点三:三方利益交织——谈判涉及委托人、**公司、业主方 本案谈判涉及三方主体:委托人**电力公司(施工方)、**公司(资质出借方/管理费收取方)、业主方(项目发包方)。各方利益交织,谈判难度极大。如何在保障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追回被截留资金,是对律师综合能力的重大考验。 难点四:时间紧迫——项目每日产生成本,停工损失巨大 客户的终极需求并非一场耗时数年的胜诉判决,而是快速回收被截留的工程款,保障项目正常运转,并建立稳定的后续合作规则。如果启动诉讼程序,可能面临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漫长周期,项目可能因资金链断裂而停工。 难点五:根本解决——不仅追回资金,更要建立长期合作规则 本案不仅要解决当前的工程款截留纠纷,更要从根本上杜绝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如何协助客户与**公司重新签订权责清晰的合作协议,明确管理费标准、款项支付时限、违约责任等条款,是本案的深层次目标。 策略一:精准洞察客户需求——制定最优争议解决策略 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当事人可能盲目启动诉讼程序,虽然可能最终胜诉,但耗时数年,项目可能因资金链断裂而停工,导致对业主方的巨额违约赔偿及商誉损失。 律师策略:曹娜律师团队并未局限于纠纷本身的法律定性,而是深入了解了客户所处的危急状况:项目仍在施工,每日均产生成本,停工将导致对业主方巨额违约赔偿及商誉损失。客户的终极需求并非一场耗时数年的胜诉判决,而是快速回收被截留的工程款,保障项目正常运转,并建立稳定的后续合作规则。因此,团队果断放弃了常规的诉讼路径,制定了"以诉促谈、以谈促和"的策略。 策略二:发送律师函——固定证据并表明谈判诚意 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当事人可能仅通过电话或微信与对方沟通,缺乏正式书面文件,无法固定证据,也难以对对方形成法律压力。 律师策略:通过发送措辞严谨、法理清晰的律师函,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挂靠行为法律风险及对方违约后果的同时,也表明了优先协商解决的诚意,为后续谈判创造了有利态势并固定了对我方有利的证据。 策略三:主导多轮谈判——凭借专业经验推动达成客户满意成果 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当事人可能缺乏谈判经验和技巧,在面对实力更强的**公司时处于劣势,难以争取到有利的和解条件。 律师策略:本案谈判涉及委托人、**公司及业主方三方,利益交织,难度极大。曹娜律师带领团队,凭借深厚的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经验,全程主导并参与了多轮艰难谈判。不仅就历史被截留款项的返还进行磋商,更着眼于未来,协助客户与**公司重新签订了权责清晰的《项目施工协议书》。该协议将原本模糊的口头约定转化为书面固定总价管理费条款,并设置了明确的款项支付时限、违约责任及甲方(**公司)严重违约(如截留工程款)时乙方(**电力公司)的单方解约权与索赔权,从根本上杜绝了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 策略四:高效法律服务——40天快速结案,避免诉讼风险 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当事人可能在漫长的诉讼程序中耗尽精力,项目因资金链断裂而停工,最终虽然胜诉但已造成重大损失。 律师策略:从2026年3月6日收案至3月底促成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完成结案,整个服务周期仅约40天。通过高效、密集的法律服务工作,帮助客户在起诉前便成功收回被无理占用的巨额资金,确保了项目的现金流安全与施工连续性,避免了因诉讼可能导致的工程停滞、账户冻结、商誉受损等一系列衍生风险。客户不仅以零诉讼成本解决了迫在眉睫的重大经营危机,更获得了远比诉讼判决更具可执行性和商业价值的长期合作框架,真正实现了"快速结案与当事人满意的双重效果"。 策略五:客户至上——将客户需求转化为具体服务行动与专业成果 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当事人可能仅获得标准化的法律服务,缺乏针对客户商业目标的个性化解决方案。 律师策略:曹娜律师团队在本案法律服务中,始终将"客户至上"价值观置于首位,并将其转化为具体、极致的服务行动与专业成果。不仅帮助客户收回被截留的332万余元工程款,更协助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后续合作规则。客户在沟通群中对本次服务给予了"好!谢谢!"的高度肯定,这正是对我们践行"客户至上"、穷尽努力帮助客户成功的最佳印证。 服务亮点 一、精准施策,非诉优先:面对工程款截留纠纷,曹娜律师团队并未机械启动诉讼程序,而是基于对客户核心诉求与项目现状的深度研判,优先采取发送律师函、固定关键证据、参与多轮谈判、草拟及修改法律文件等一系列综合性、策略性的非诉讼代理方式,以最高效、最经济、对客户项目运营影响最小的途径解决争议。 二、高效执行,40天结案:从2026年3月6日收案至3月底促成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完成结案,整个服务周期仅约40天。通过高效、密集的法律服务工作,帮助客户在起诉前便成功收回被无理占用的巨额资金,确保了项目的现金流安全与施工连续性。 三、根本解决,长期保障:不仅就历史被截留款项的返还进行磋商,更着眼于未来,协助客户与**公司重新签订了权责清晰的《项目施工协议书》,从根本上杜绝了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为客户项目的长期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四、客户至上,极致服务:始终将"客户至上"价值观置于首位,并将其转化为具体、极致的服务行动与专业成果。客户在沟通群中对本次服务给予了"好!谢谢!"的高度肯定,这正是对我们践行"客户至上"、穷尽努力帮助客户成功的最佳印证。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1. 非诉解决争议,往往比诉讼更高效、更经济。本案中,曹娜律师团队并未机械启动诉讼程序,而是基于对客户核心诉求的深度研判,优先采取非诉讼代理方式,以最高效、最经济、对客户项目运营影响最小的途径解决争议,40天内帮助客户收回全部被截留资金。 2. 客户至上,不仅是服务态度,更是专业能力与战略选择。本案中,曹娜律师团队始终将"客户至上"价值观置于首位,并将其转化为具体、极致的服务行动与专业成果。不仅帮助客户解决当前的纠纷,更着眼于未来,协助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规则。 3. 精准洞察客户需求,制定最优争议解决策略。面对纠纷,不仅要考虑法律上的胜诉概率,更要考虑客户的商业目标和实际需求。本案中,客户的终极需求并非一场耗时数年的胜诉判决,而是快速回收被截留的工程款,保障项目正常运转。因此,放弃常规的诉讼路径,制定"以诉促谈、以谈促和"的策略,是本案成功的关键。 4. 根本性解决纠纷,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本案中,曹娜律师团队不仅就历史被截留款项的返还进行磋商,更着眼于未来,协助客户与**公司重新签订了权责清晰的《项目施工协议书》,从根本上杜绝了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为客户项目的长期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5. 客户满意,是检验法律服务质量的最高标准。本案中,客户在沟通群中对本次服务给予了"好!谢谢!"的高度肯定,这正是对我们践行"客户至上"、穷尽努力帮助客户成功的最佳印证。本案的处理深刻诠释了"客户至上"不仅是服务态度,更是以客户商业目标为导向的专业能力与战略选择。 法律咨询 如果您也遇到工程款拖欠、合同违约等法律问题,欢迎联系专业律师团队获得帮助。 电话咨询 · 扫码关注 400-855-8285 / 18911822923 本文仅供法律知识传播,不构成法律建议 本文案例内容经脱敏处理,人名地名均已化名处理,请勿对号入座。 正己律所建工团队 曹娜律师
代理方式:非诉讼协商谈判(未启动诉讼程序)
委托人:黑龙江**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相对方:北京**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律师:曹娜(北京正己律师事务所)
争议金额:被截留工程款3,320,207.57元
服务周期:2026年3月6日至3月底(约40天)
案件结果:成功收回全部被截留资金,重新签订合作协议案件回顾
案件难点
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争取权益
案件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结语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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