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概况:

  • 案件类型:服务合同纠纷
  • 标的额:
  • 结案形式:胜诉判决
  • 委托时间:
  • 结案时间:
  • 案件编号:

经典案例

跨境电商服务费31万追回
服务合同纠纷胜诉

📌 核心结论:原告肖**与被告**公司签订跨境电商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36万余元,后因服务模式变更、分公司注销、公司注销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经公告送达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退还服务费5.6万元、采购费24万余元、赔偿损失1.5万元、支付律师费X万元。

⚖️ 案件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渝0103民初xxxx号
审理法院: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原告:肖**
被告:重庆**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张**(**公司唯一股东)
代理律师:吐尼沙(北京正己律师事务所)
诉讼请求:返还服务费387,150元 + 违约金50,000元 + 赔偿损失28,004.58元 + 维权开支X元
判决结果:✅ 退还服务费56,000元 + 采购费240,531.29元 + 赔偿损失15,000元 + 律师费x元

01

案件回顾



2024年4月 · 签订跨境电商陪跑服务合同

原告肖**与被告**公司签订《***跨境电商陪跑服务合同》,约定由被告提供跨境电商店铺注册、托管运营等服务,服务类型为FBM模式。服务费5,680元。


2024年6-7月 · 服务模式变更,签订加盟合作合同

2024年6月24日,双方签订《**跨境电商服务合同-加盟合作》,服务模式由FBM变更为FBA模式,授权原告为加盟商,服务费58,800元。

2024年7月26日,***公司重庆分公司与原告签订类似合同。

原告累计支付服务费364,013.06元(含加盟授权及服务费58,800元),向亚马逊平台等支付8,446元,共计支出372,459.06元。


2024年11月 · 分公司注销,服务出现重大变故

2024年11月28日,**公司重庆分公司注销。后由**公司接管亚马逊店铺管理权限,发布接管通知。

原告支出商品采购费共计291,715.4元,自认尚有价值240,531.29元商品未售出。


2025年3月 · **公司注销,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2025年3月28日,**公司注销,张**作为唯一股东承诺承担未了债务。

原告无奈委托吐尼沙·**律师代理此案,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3月-判决 · 被告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 ✅

法院于2025年3月17日立案,被告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

法院经缺席审理后,判决被告张**退还服务费、采购费,赔偿损失及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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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案件难点

🔴 难点一:被告拒不到庭,事实认定依赖完整证据链

被告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后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虽然这在程序上有利于原告(视为放弃答辩权),但法院仍需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链(服务合同、付款凭证、注销证明、采购凭证等)认定案件事实,证据必须完整、有效,形成闭环。

🔴 难点二:关联公司主体混淆,合同义务承继关系复杂

案涉服务涉及**公司、**公司、**公司重庆分公司等多个关联主体,合同先后签订多份,服务模式从FBM变更为FBA,合同主体也发生变更。需厘清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承继关系,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 难点三:公司注销,股东责任承担需依法论证

**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注销,张**作为唯一股东,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需提供充分的注销证明、股东承诺等证据,才能判令股东个人承担责任。

🔴 难点四:采购费性质认定,需区分服务费与代购款

原告支付给被告的款项中,既有服务费(加盟授权费),也有采购费(委托被告代为采购商品)。需区分款项性质,采购费未实际用于采购的部分应予返还,但不能与服务费混淆主张。

🔴 难点五:违约金诉求被驳回,违约责任认定严格

原告主张违约金50,000元,但法院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与本案争议无关(合同未实际履行到违约阶段),驳回了违约金诉求。违约责任认定需严格依据合同履行情况和法律规定。


03

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争取权益

🎯 策略一:完整梳理证据链,锁定服务合同关系

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原告可能只知道"对方欠我钱",但不知道如何系统整理证据,导致证据散乱、不成体系,难以在诉讼中形成有力证明。特别是涉及多份合同、多个主体时,更容易遗漏关键证据。

律师策略:系统收集并提交以下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①《**跨境电商陪跑服务合同》(证明初始服务关系)
②《**跨境电商服务合同-加盟合作》(证明服务模式变更及主体变更)
③《解除协议书》(证明合同已解除)
④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明已支付服务费364,013.06元、平台费用8,446元)
⑤**公司重庆分公司注销证明、**公司注销证明(证明合同履行基础丧失)
⑥股东张**清算承诺(证明股东承诺承担公司债务)
⑦采购费支付凭证(证明委托采购及支付采购费291,715.4元)
⑧律师费发票(证明维权开支x元)

→ 完整证据链证明服务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被告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

🎯 策略二:精确区分款项性质,分别主张服务费与采购费

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原告可能将所有款项混为一谈,统一主张"返还服务费",导致法院无法区分款项性质,容易驳回部分诉求。

律师策略:精确区分并清晰呈现:
• 服务费:加盟授权及服务费用(58,800元),因合同解除且被告未完全履行服务义务,应退还剩余服务费56,000元
• 采购费:委托被告代为采购商品费用(291,715.4元),被告未举证证明已实际采购全部商品,应退还未用于采购的款项240,531.29元

→ 区分款项性质分别主张,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分别支持服务费和采购费返还诉求。

🎯 策略三:论证关联公司主体关系,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原告可能只起诉**公司,不知道**公司已注销且其唯一股东张**应承担责任,导致漏告责任主体,判决后难以执行。

律师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合同条款、履行情况、公司关系等,论证:
① **公司将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公司重庆分公司
② **公司重庆分公司注销后,由**公司承继合同权利义务
③ **公司注销后,其唯一股东张**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 法院采纳律师意见,驳回对**公司的诉请(因合同权利义务已转移),但判决张**个人承担全部退款及赔偿责任。

🎯 策略四:依法主张合理损失赔偿,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原告可能不知道可以主张损失赔偿,或者主张的损失项目不完整(如遗漏店铺租金、推广费、差旅费等),导致维权成本无法全部转嫁。

律师策略: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张:
① FBA商品推广费:3,124元
② 亚马逊店铺租金:4,351.1元
③ 注册公司费用:6,286元
④ 商品退货损失:3,476元
⑤ 服务器费用:199元
⑥ 差旅费:10,568.48元

→ 法院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原告实际损失、被告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判令被告赔偿合理损失15,000元。该金额足以弥补被告违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 策略五:依据合同约定,全额主张律师费

如果没有律师介入:原告可能不知道可以主张律师费,或者不知道依据合同哪条约定主张,导致律师费自行承担,维权成本大幅增加。

律师策略:依据210号合同关于"守约方因解决纠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的约定,主张:
① 原告因本案诉讼实际支出律师费X元
② 该费用有合同依据和事实和法律依据

→ 法院全额支持!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X元,大幅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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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案件结果

📊 服务费追讨全程回顾

已付服务费+平台费用

¥372,459.06

含服务费364,013.06元

已付采购费

¥291,715.4

未售出商品24万余元

判决返还

¥336,531.29

服务费+采购费+损失+律师费 ✅

被告拒不到庭,服务合同纠纷胜诉

退还服务费5.6万 + 采购费24万 + 赔偿损失1.5万 + 律师费x万

判决书主文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一、被告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肖**加盟授权及服务费 56,000 元、采购费 240,531.29 元;

二、被告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肖**合理损失 15,000 元;

三、被告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肖**律师费 x元;

四、驳回原告肖**的其他诉讼请求(违约金、部分损失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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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裁判要旨

关于合同权利义务承继(核心观点):

肖**与**公司签订175号合同,后**公司与肖**协议解除合同。肖**与**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210号合同,实质上构成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概括转移。**公司重庆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关于股东责任:

**公司在210号合同履行期间注销,张**作为该公司注销前唯一股东,在清算报告中承诺"公司债务已经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故张**应对**公司前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关于服务费退还:

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原告的实际损失、被告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酌定判令**公司退还肖**加盟授权及服务费56,000元。

关于采购费返还:

肖**主张其至少支出采购费310,669元,但其举示的交易凭证仅证明其支付采购费291,715.4元。张**作为**公司的股东,应当举证证明**公司将其收取的采购费实际用于代肖**采购商品,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肖**自认尚有价值240,531.29元商品未售出,张**未举证证明**公司实际采购相应金额的商品,故诉请张**返还240,531.29元采购费,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关于律师费:

210号合同对该费用的负担有明确约定,且肖**因本案诉讼实际支出律师费x元,肖**诉请张**支付该费用,依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后,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启示

服务合同纠纷
证据链+主体厘清+股东责任

启示一:签订服务合同务必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避免模糊约定导致纠纷。特别是涉及跨境电商等新型服务模式,更应明确约定服务目标和考核标准。

启示二:涉及关联公司、分公司、母子公司等多主体时,务必厘清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承继关系。合同签订主体、履行主体、收款主体不一致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主体责任。

启示三:公司注销并不意味着债务清零。作为唯一股东,如果在清算报告中承诺承担未了债务,则必须履行承诺。服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公司注销后的责任承担主体和方式。

启示四:服务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需谨慎约定。如果合同未实际履行到违约阶段,或者违约情况与约定的违约金情形不符,违约金诉求可能被驳回。应区分根本违约和一般违约,分别约定违约责任。

启示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服务合同纠纷。律师可以帮助梳理证据链、厘清主体关系、论证股东责任、精确区分款项性质、依法主张损失赔偿和律师费,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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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真实案件整理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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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律所诉讼团队

吐尼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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