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概况:
- 案件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标的额:700万
- 结案形式:胜诉判决
- 委托时间:2024-06-13
- 结案时间:2025-07-20
- 案件编号:ZJ-BFX2024061302422
【正己·胜诉】
资质挂靠无效,百万工程款却“起死回生”!
——看正己律师如何替恒鸿公司锁定 118 万本金+利息,并让幕后实控人一并买单
一、一场“挂靠”埋下的 118 万陷阱
2020 年,唐山恒鸿公司为拿下延长油田吴起采油厂的锅炉安装项目,与拥有特种资质的“德信公司”签订《锅炉安装改造资质使用协议》:
恒鸿干活、德信开票
德信收到款后 3 个工作日内扣 2% 管理费,其余 98% 原路返还
2021-2022 年,油田分 6 笔将 116 万余元工程款汇入德信账户;另有余款 9.7 万元未结。德信仅象征性支付 7 万元后,便以“公司资金紧张”“股东已变更”等理由一拖再拖。
118 万,转眼成了“泡影”。
二、三大死结,几乎让恒鸿绝望
合同无效:资质挂靠直接违反《行政许可法》第 80 条,一旦认定无效,恒鸿能否拿回工程款?
股东“金蝉脱壳”:原股东周胜元早已退出,现法定代表人只是“背锅侠”,真正的操盘手周国元拒不露面。
财产混同:德信账户资金频繁流向周国元及其女儿、女婿私人账户,公司几乎空壳,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不能”。
三、正己律师“四步破局”
北京正己律师事务所何梦凡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先锁债、再锁人、再锁财”的诉讼策略:
① 先锁债——让“无效合同”也能要钱
援引《民法典》第 157 条: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提交 132 页微信对账记录、油田辅助明细、银行流水,证明“德信纯粹过账,恒鸿实际履约”
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而非“合同价款”,直接避开合同无效陷阱
结果:一审法院全额认定 1187853.36 元返还义务
② 再锁人——把幕后实控人拉进被告席
调取工商内档、社保记录、资质年检材料,证明周国元虽非股东,却:
– 独自代表公司签约、对账、付款
– 女儿任财务、女婿任项目经理
– 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年报邮箱均为其个人控制运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周国元为“实际控制人”
③ 再锁财——揭开公司面纱,追到个人口袋
申请法院调取德信公司 24 个月银行流水,发现 78% 资金在到账当日即转入周国元及亲属个人账户
周国元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亦未提交公司财务账簿
依据《公司法》第 20 条第三款“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诉请连带责任获全额支持
④ 利息最大化——LPR 四倍?不,按法定上限!
司法解释(一)第 26 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的,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
分段计算:116 万自 2022/2/1 起息,27356 元自 2023/10/1 起息,均计至实际清偿日
法院全部照准,利息仍在持续“滚雪球”中
四、判决结果
德信公司 10 日内返还恒鸿公司 1187853.36 元及利息(LPR,分段计算)
周国元对前述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诉讼保全费、受理费均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五、客户评价
“原本只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找到正己,没想到他们能把无效合同变成真金白银,还把幕后老板一起拉下马!118 万全拿回来,利息还在涨,真是意外之喜!”
——恒鸿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先生
六、正己提示
资质挂靠不仅合同无效,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刑事风险,切勿心存侥幸
合作前务必核查对方股权结构、资金流向、实际控制人
交易全周期留痕:合同、对账单、发票、收货单、微信记录、录音一个都不能少
一旦发现对方拖延付款,立即启动财产保全,“先封账户再打官司”,最大限度保障执行
正己律师事务所
以专业为刃,以责任为盾,
让每一份判决不再只是一张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