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概况:
- 案件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标的额:141万
- 结案形式:胜诉判决
- 委托时间:
- 结案时间:
- 案件编号:
案件背景
2018年,北京某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艺术公司”)与上海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下称“建筑公司”)签订《无锡某乐园主题包装工程承揽合同》,合同总价733万元。工程竣工后,建筑公司以“合同无效”“未最终结算”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艺术公司委托正己律师事务所常艳敏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追讨工程款及利息。
四大争议焦点,步步惊心
合同关系:建筑公司主张“拆分三份合同”,试图稀释付款义务;
结算依据:建筑公司否认2023年5月《结算表》效力,要求“全盘推倒重来”;
已付款范围:建筑公司 insist 走账30万元应计入已付款,意图“虚增”已付金额;
鉴定范围:建筑公司坚持“全案鉴定”,借程序拖延付款。
常律师三把“利刃”,锁定胜局
合同锁定:梳理投标、施工、付款、验收全流程证据,形成733万元合同实际履行的完整证据链;
结算固定:提交多轮结算会议纪要、微信记录、阶段性对账表,证明《结算表》系双方真实意思;
付款厘清:通过银行流水、发票抬头、第三方说明,精准剔除30万元“走账款”,守住已付款底线。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全额采纳常律师代理意见,判令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1,410,264.03元及利息。建筑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全部上诉请求。
——两审完胜,141万元工程款“落袋为安”!
典型意义
本案被业界评为“2018-2023年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明确“无资质承包人”在工程验收合格情形下的工程款求偿权;
确立“结算表+多轮磋商记录”可构成最终结算依据的裁判规则;
否定“走账款”随意冲抵已付款,净化建工领域付款生态;
对恶意启动“全案鉴定”拖延诉讼行为予以司法规制,节约司法资源。
律师简介
常艳敏 | 正己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执业15年,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争议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
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2023年度《商法》“建设工程领域卓越律师”
代理建工案件标的额累计逾35亿元,胜诉率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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