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概况:

  • 案件类型: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标的额:
  • 结案形式:胜诉判决
  • 委托时间:
  • 结案时间:
  • 案件编号:

经典案例

加盟某品牌无法正常供货
加盟商维权获赔50余万元

📌 核心结论:加盟商支付15万元加盟费并投入30余万元装修开店,经营过程中发现品牌方无法按约供货导致无法正常营业。律师通过系统梳理合同体系、全面收集证据材料,成功证明品牌方构成根本违约。仲裁裁决支持加盟商全部诉求,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共计50余万元,律师费X万元亦由品牌方承担。

⚖️ 案件信息

案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申请人(我方):于**(某品牌加盟商)
被申请人:**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卢金宝(北京正己律师事务所)
审理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
核心诉求:解除合同、返还加盟费、赔偿损失
裁决结果:支持全部诉求,获赔50余万元

01

案件回顾



签约 · 加盟某餐饮品牌

2024年8月29日,申请人于**与被申请人*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及系列配套协议,支付特许加盟费50000元、履约保证金30000元、店铺筹建服务费70000元,共计150000元。


筹备 · 租店铺、装修、采购设备

申请人按被申请人要求承租经营店铺并进行装修,采购设备及餐厅家具,成立餐饮公司用于店铺经营。2024年11月26日,申请人正式开业运营。


问题 · 品牌方无法按约供货

经营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导致正常营业无法得到保证。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仲裁 · 维权成功,获赔50余万元

2025年7月31日裁决:被申请人返还费用、赔偿损失、返还销售代收款、支付律师费共计50余万元,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70%。


02

案件难点

🔑 难点一:损失金额认定复杂

申请人主张的损失包括房屋租金、装修费、设备采购费、家具购买费等共计525472元,涉及多项费用的举证和合理性认定。

🔑 难点二:设备损失酌定争议

申请人已实际使用设备经营,被申请人可能主张设备已折旧或申请人未采取减损措施。

🔑 难点三:被申请人缺席审理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依法缺席审理,需确保证据链条完整。


03

律师应对策略

📌 策略一:全面梳理合同体系

整理《特许经营合同》《店铺筹建服务合同》《配送协议》《补充协议》等全套合同文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条款。

📌 策略二:系统收集证据材料

提交合同协议、付款凭证、设备购销协议、装修合同、销售代收款记录等16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 策略三:精准计算损失金额

分类整理各项损失:加盟费、保证金、筹建服务费、设备采购费、家具购置费、销售代收款等,确保诉求清晰明确。

📌 策略四:主张合理律师费用

依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二条,结合案件复杂程度和律师实际工作量,主张X元律师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04

案件结果

仲裁裁决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返还加盟费用:特许加盟费、履约保证金及店铺筹建服务费共计 135000元

✓ 赔偿违约损失:设备采购、装修等损失 342000元

✓ 返还销售代收款:某品牌销售代收款 27131.5元

✓ 支付律师费:维权律师费 X元

✓ 仲裁费负担: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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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决要点

根本违约认定:被申请人无法按约供货构成根本违约,申请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费用。

设备损失酌定:仲裁庭认可申请人为履行合同购买设备支付195400元,结合已开店经营的实际情况,酌定赔偿设备损失150000元。

代收款返还:销售代收款系被申请人代收的申请人经营收入,应予返还。

律师费支持: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对申请人关于律师费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法律启示

特许经营合同的风险防范

启示一: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仔细审查特许人的供货能力、品牌资质及合同解除条款。经营过程中注意保留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

启示二:特许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避免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及高额赔偿。如发生争议,应积极应诉,避免因缺席审理而丧失抗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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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真实案件整理 | 北京仲裁委员会

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正己律所诉讼团队

卢金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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